警惕不法公司发布虚假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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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4:25 新民晚报 |
9:00上午首家报道 本报讯(记者薛慧卿)企业自称向消费者协会缴纳了保证金,其实却子虚乌有。今天上午9时,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市民谨防两家公司的欺诈行为。 近期,市消保委陆续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上海佳都电子公司”(网址:www.shj dcity.com)和“腾飞电脑有限公司”(网址:www.shtengf.com)两家公司在互联网发布信息,自称是由市工商局批准成立的网上销售贸易平台,并分别向“上海市消费者协会”(上海市消费者协会已于2004年2月28日改制为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缴纳了10万元和50万元的保证金,如果消费者在该公司消费中受到诈骗,可以直接从保证金中获得赔偿。经调查,这两家公司均未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也不是其声称的由市工商局批准成立的网上销售贸易平台,市消保委也从未向任何公司收取过保证金。这两家公司公开宣称向市消保委缴纳保证金,是诱导消费者购买其商品或接受其服务的骗局,属于典型的欺诈行为。 为此,市工商局和市消保委联合向消费者发出消费警示,消费者通过互联网购物时,应尽量选择已在工商部门进行经营性网站备案的网站。这些网站都标有“工商”字样的红盾标识,且在点击该标识后可以查询到该经营者的具体信息。消费者通过互联网购物发现上当,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