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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演音乐剧不敢怠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4:25 新民晚报

  

首演音乐剧不敢怠慢

  广州歌舞团的大型都市音乐剧《星》即将随着“2006上海广州演艺文化展示月”,于这个星期五在美琪大戏院亮相。作为一部投资上千万元的音乐剧,《星》中汇聚了一批著名的编、导、演人员,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无疑是歌手毛宁了。昨天,正在山东威海拍摄电视剧的毛宁接受了本报记者的独家电话专访。

  接受广州邀请

  毛宁告诉记者,《星》的故事取自广州公安战线上的实例,讲述了一名警察和两姐妹的故事。他在剧中扮演男主角便衣警察阳光,而北京歌剧舞剧院青年歌手陈莉莉则饰演月月。“我19岁的时候就从东北前往广州发展了,可以说,我在广州完成了我的音乐梦想。”毛宁充满感情地回忆说,“我对广州还是很有感情的,为了这台音乐剧,我推掉了那段时间的所有演出,更将个人专辑的录音工作压后。当时看了剧本,我立刻就被吸引了,一来二去地就和他们签了约。”

  逐渐找到感觉

  剧中,毛宁不仅要演唱近10个唱段,还要跳舞、念白,对体能和技巧是一个很大的考验。尽管此前他已经在话剧《淡了,加点韭菜花》中一试身手,但是对于第一次尝试的音乐剧,他不敢怠慢。“我为此专门学了舞蹈,以及话剧的声台形表,”他说,“经过几次磨合,积累了一些舞台经验,才逐渐找到缉毒队长的感觉。”毛宁告诉记者,最难忘的舞台经历就是和女主角陈莉莉排练对手戏,“我们都为人物的命运所感动,情绪总是很激动,两个人的默契也越来越好。”

  曾向姐夫讨教

  运动员出身的毛宁一直给人阳光的感觉,但要演绎警察形象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对此,他颇自信地说:“我姐夫就是警察,这么多年我听他说过不少警察的故事,多少也了解些警察的辛苦冷暖。”拿到《星》的剧本后,他曾和姐夫讨论过,姐夫建议他不仅要演出警察的职业特质,更重要的是把这个角色当作一个活生生的人来演。“剧中最后牺牲了的‘阳光’是确有其人的,姐夫的建议让我对诠释这个人物有了更大的信心。”本报记者张艺

  毛宁(右)在音乐剧《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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