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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二手房交易买卖双方要交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4:41 新华网

  在日本,二手房交易买卖双方都要交税,卖方交的是转让所得税和住民税,买方交的是不动产取得税。

  卖方交税的课税对象是销售总额减去卖方昔日购进该房产时的价格和房产转让所需费用之后的利润部分。卖方在买进该房产后持有该房产的时间越长,税率越低。持有时间不足5年,出售时不仅要缴纳相当于销售利润30%的所得税,还要缴纳9%的住民税(相当于地方税

)。持有时间超过5年,则所得税税率降至15%,住民税税率降至5%;超过10年,则所得税税率降至10%,住民税税率降至4%。

  如果卖的是自住住宅,无论持有时间是否超过5年,其销售利润在3000万日元以内的部分不用缴纳所得税。如果卖方在出售旧房之后一年之内重新购买住房,购房之后可以申请退税。

  不动产取得税不仅针对二手房买主,也针对新房买主和自建房屋者。在日本,购买二手房或新房之后不久,你就会接到税务部门寄来的“不动产取得税”纳税通知单。税率现为不动产购进价格的4%,如果是2006年3月底之前买进的房产,税率为3%。 (新华社东京8月20日专电 记者乐绍延)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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