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广西四人用“黑客”技术盗窃银行存款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5:16 新华网

  新华网南宁8月22日电(李星林 王萱 叶建平)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21日判决了一起利用网络“黑客”技术盗窃网上银行存款的案件,4名被告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1月21日,廖某、林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利用“木马”程序盗取了南宁市市民陆某的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账户及密码。28日,4名犯罪嫌疑人来到中国建设银行邕宁支行开设银

行账户,并于当日通过网上银行将陆某的21400元存款全部转出并进行分配。案发后不久,受害者陆某发现其银行存款莫名其妙地减少,于是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运用网络技术进行反追踪,终于将廖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林某、周某、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银行账户,系共同犯罪,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判处林某有期徒刑4年、廖某有期徒刑2年、周某和韦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两年执行。(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