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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作文成论文了,孩子岂能快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6:27 浙江在线

  南京某小学规定,只要班上学生每学期在某媒体上刊登两篇作文,学生本学期将被评上“优秀学生”;暑假期间见报两篇作文者,下学期同样可评上“优秀学生”。结果使得学生要雇人代写,令人很不爽。(据《南京晨报》8月21日)

  既然学校如此规定,定然会激发学生发表作文的动力和兴趣。当学生的作文不能在媒体上见光时,他们的家长定会动用社会资源帮忙其达成心愿。当不则手段地将作文刊登在

媒体上,虽然能够获得表面上的“优秀学生”称号,但实际上已与“优秀学生”的实质相距甚远了。

  “优秀学生”是种荣誉,这对学生来说是个胜利的果实,对孩子来说吸引力是挺大的。问题是学校如何评选出“优秀学生”?标准的偏面量化势必引起行动的偏面恶化。应该说,学校的出发点是好的,推出这样的举措无非是想鼓励学生发表文章,从另外的侧面也能够为学校争面子,或者在上级的某项考核中,学生文章的发表量能够为学校争回几分考核分。但“一票成败”式的评选标准却无疑成了学生片面追随功利的行动动力。偏离了方向的行动结出了让人讨厌的果子,嗅着都觉得酸臭。

  学生的作文不是老师评选称职时必须要有的论文,教师已受这论文之苦很久了,怎么也让孩子过早地尝到了发表文章的痛苦?媒体的版面是有限的,它不能为所有的孩子开放。孩子需要成果的果实,但这成功的果实不必要绽放在媒体的版面上。对孩子来说,要想使其获得成功的动力,学校完全可以为其提供便利的条件,比如学校校刊校报;学校的黑板报等。何必一定要在媒体上“见光”孩子的作文呢?

  “优秀学生”的内涵是什么?我以为,标准应是多元化的。它不能单指作文方面。固然,能够在媒体上发表文章,从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这位学生的作文能力,但能够就以此评判出这就是位“优秀学生”吗?它依固的思维与“一票否决”的评选是一脉相承的。作文水平对学生来说是重要的,但决没有重要到顶尖的高度。

  作文成了老师职评的论文,孩子岂能快乐?孩子要为腐败“添砖加瓦”了,学校还是住手吧!


作者: 林卫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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