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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国标多缴6倍版权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6:51 深圳晚报

  执行国标多缴6倍版权费?

  国家版权局昨起对“每天每间卡拉OK包房收取版权费12元”进行公示;深圳卡拉OK经营者对版权费不按营业面积收取表示质疑

  本报记者方勤实习生彭昕报道尚未正式开始但已经引发诸多推测和关注的向卡拉OK

厅收取版权使用费的问题,如今终于浮出水面:国家版权局昨起就收费标准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以广泛征求意见,公示的收费标准为每天每间卡拉OK包房收取12元人民币。

  深圳市罗湖区100余家和南山区、福田区的部分卡拉OK厅从2004年开始,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缴纳按每平方米每天0.072元的版权费。对于这些卡拉OK厅而言,如果执行国家标准,将每年多掏6倍多的版权费。

  这些上涨的费用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吗?“想唱就唱”是否会变成难事?这一新闻再次引发卡拉OK市场要涨价的传言。记者就此采访了罗湖区歌舞娱乐协会的负责人和部分卡拉OK厅经营者,他们表示,新公示的收费标准带来的经营负担过重,并表示考虑在合理范围内调动价格。

  1缘由

  不交版权使用费引发法律纠纷

  卡拉OK已成为我国最大众化的娱乐消费模式。我国相关法律早有规定,像卡拉OK厅这样主要依靠音乐和音乐电视作品进行经营性活动的场所使用背景音乐,都应向相关著作权人支付版权使用费。但由于操作上的问题,著作权人一直未能实现依法收取版权使用费的权利。这种状况已经引起国内外著作权人的极大不满,由此也不断引发著作权人和卡拉OK经营者之间的法律纠纷。

  那么,如何解决由此引发的纠纷?经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的两家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在调查分析及与卡拉OK经营者沟通后,于7月中旬向国家版权局上报了他们共同拟定的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卡拉OK经营行业以经营场所的包房为单位,按年度缴纳卡拉OK使用音乐作品及MV作品的版权使用费。版权使用费定价标准为每间包房一天收取12元(含音乐与MV两类作品使用费)。昨日,国家版权局已在网站(www.ncac.gov.cn)公布了这一收费标准,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2比较

  “国标”比“深标”费用上涨近6倍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驻深圳首席代表陈先生向记者透露,在国家版权局公示收费标准之前,深圳市罗湖区100余家卡拉OK厅和南山区、福田区的部分卡拉OK厅从2004年开始执行的是另一套收费标准。罗湖区歌舞娱乐协会秘书长张效坤告诉记者,从2004年开始,每年按照与音乐著作权协会协定的标准,由该协会统一向下辖的罗湖区100多家卡拉OK厅收取版权费,然后集中缴纳给音著协。根据2005年3月颁布实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音著协针对深圳市的卡拉OK厅和超市收取著作权的表演费用,具体按照营业面积收取。其中,对于卡拉OK厅等娱乐场所,收费标准是每平方米每天0.12元到0.15元。为了鼓励罗湖区卡拉OK缴纳版权费,音著协还打了6折,给出最低收费标准——即每平方米每天0.072元。

  新公示的国家标准和深圳的标准孰高孰低,记者算了笔账:如果按照国家的初定标准,一家拥有30个包房,每个包房25平方米的卡拉OK厅,所缴纳版权费用每年不低于13万元,而按深圳现行标准计算,一家如此规模的卡拉OK厅每年只需缴纳2万元,价格涨了近6倍。

  张效坤也给记者算了一笔总账:目前罗湖区歌舞娱乐协会下辖的歌舞娱乐场所共100多家,总计3000余间包房,如果按照国家公布的标准,每年该协会将统一收取并缴纳费用1300多万元,比目前所缴纳的费用200多万元高出近6倍。

  3质疑

  MV版权费竟是音乐版权费5倍

  “国家标准若在深圳统一实施,意味着罗湖区的一家中等面积的卡拉OK厅每年平均要缴纳13万元,对于经营者来说,负担太重。”张效坤同时表示,如果国家强制实施此项收费标准,该协会将考虑采取只使用MTV中的音乐而不使用其MV,由经营者自拍MV去规避这一高额费用。

  现公布的收费标准是否合理?记者采访的数家卡拉OK厅经营者均表示质疑。罗湖区某夜总会负责人苏先生不解地表示:“从2004年开始,音乐著作权协会每年向卡拉OK厅娱乐场收取每平方米每天0.072元,是针对MTV中的音乐部分的版权费用。按一间包房25平方米计算,音乐的版权费用才1.8元。而如今加上MV部分,版权费用竟达到12元。起辅助作用的MV所需缴纳的版权费竟是音乐部分的5倍多,令人难以理解!”苏先生同时表示此项标准对于卡拉OK厅来说“实在太高”。

  福田区某卡拉OK负责人认为此标准的不合理之处在于:“国家目前的标准是按照每天每间来收取,并没有规定这些房间是否在营业。在经营的淡季,并不是所有包房都开放。如果凡是包房就要缴纳,为一部分开放的房间缴纳所有包房所需的版权费用,合理吗?如果规定只是开放的包房才需缴纳,国家版权局如何监控一个房间是否开放?”同时他还质疑:在收取版权费用后,收费机构是否能够保证提供足够的正版MTV。

  “为什么版权收费的标准不按照营业面积的方式收取?”罗湖区某家量贩式KTV负责人张小姐分析指出,国家制定的此项收费标准是按平均面积计算,其中包括了非营业面积,而深圳的收费标准则只计算营业面积。“为非营业面积缴纳MTV版权费用,不是很合理。”

  4影响

  部分卡拉OK厅考虑适当调价

  不论什么方式,都很可能导致卡拉OK厅成本的增加。那么增加的部分到底由谁来承担?“如果缴纳的费用超过了一定限度,会考虑在合理范围内调整价格。”福田区某家卡拉OK厅负责人同时表示,希望收费的过程和所缴纳费用的使用,保证透明度。

  某夜总会负责人苏先生则表示,“如果国家按照如今公布的标准执行,我相信绝大部分卡拉OK厅将无法承受,经营效益不好的甚至可能面临倒闭的危险。”

  各地回声

  北京:钱柜价格暴涨五成

  据《北京日报》报道,在国家版权局明确表示要向卡拉OK经营者收取版权使用费之后,坊间关于“KTV要涨价”的传言终于在本月中旬变成了现实:北京钱柜所有包厢价格平均涨幅达到50%左右。

  上海:

  与消费者共同负担

  据《东方早报》报道,上海文化娱乐业协会有关人士称,如果新增加的成本使企业步入难以维持正常运作的状况,他们将不得不考虑与消费者“共同负担”。

  征求意见途径

  国家版权局表示,凡对此有意见和建议者,均可通过电子邮件(kalaok@ncac.gov.cn)、传真(010—65212788)和电话(010—65264622、010—65212788)反映。征求意见的时间为8月21日至9月20日。

  本报讨论途径

  使用MTV版权费用上涨了6倍多,卡拉OK厅最终会采取什么措施去应对?如此高额的版权费用,消费者最终是否为版权费用埋单?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欢迎市民来信至电子邮箱karaokszwb@126.com,提出您的看法,参与本报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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