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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广告”喷上招商手机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0:32 华夏时报

  

“公益广告”喷上招商手机号

  城管队员告诉记者,四惠站附近因为地理位置的优势,一旦招来商业广告,年收入约在100万元左右。根据法规,“当事人”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本报记者李鸥/摄影

  城管拆除四惠车站高空广告牌俩“公交公司”男子上前喊“住手”

  本报记者邹乐报道昨天上午9点,朝阳城管大队联合高碑店城管分队在四惠825路公交总站处,依法拆除首个高达30余米的大型广告牌。

  广告牌的“主人”自称是公交集团有关人士。但是对此说法,公交集团给予否认。

  打“时间差”竖广告牌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个硕大的广告牌“身高”大约有30米左右。广告牌上除印有“创建文明公交”几个大字外,还在右下角打出了一个手机号码。高碑店城管分队的队员告诉记者,广告牌是5月底建成的,而手机号码是在一周前加上去的。“现在很多‘广告主’为了防城管,都打‘时间差’,专挑夜里施工。”

  城管队员告诉记者,广告牌竖起的几个月里,他们多次发通知,“当事人”7月份来过队里,称自己是公交公司的人,说竖广告牌是“上面某某领导”批的。但他拒绝出示有关身份的证明。

  两男子冲出大喊“住手”

  昨天,拆除大约进行了半小时,突然有两名男子大声嚷嚷着跑了过来。两名男子一人身穿绿色上衣,一人身穿白色上衣。“你们快住手!谁给你们权力拆了?”两男子大声向城管队员喊道,在记者的追问下,穿绿衣的男子说:“我们就是公交集团的人。”在随后与城管的“对质”中,男子承认曾经去城管队接受过调查。

  男子现场接“记者电话”

  “广告牌上的电话是招商电话吧?”记者问。“不是,不知道。”两名男子回答。记者随即按照广告牌上的电话现场拨打。白衣男子缓缓地从兜里掏出手机接了起来。见到是记者在打电话,男子话锋一转:“这几天怎么都呼叫转移到我这来了。”男子说,手机号是“维修电话”,不是“招商电话”。

  公交总公司:我们在“合作”

  记者随后联系到公交总公司相关负责人。负责人称,两名男子并非公交集团的人,也不是公交广告公司的人。“他们是另外一家广告公司的,只是占用这块地方而已。我们算是在和他们合作。”但是负责人同时表示,他们在合作过程中已经和对方讲好了,必须“合法合规”,否则就要接受拆除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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