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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母亲死讯未告知 亲哥诉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0:32 华夏时报

  二中院已受理这起首例以侵害“亲情权”为由的诉讼案

  本报记者陈宇航报道因被妹妹阻止探望母亲,不告知母亲去世消息,邓先生以侵害其“亲情权”为由将大妹告上法庭。

  昨天记者获悉,二中院已受理这起首例以侵害“亲情权”为由起诉的赔偿上诉案。

  邓先生多年来一直在北京生活,他大妹在山东省烟台生活。1997年母亲离开北京搬至大妹处生活,2001年1月15日,母亲在山东省烟台市去世。

  2006年3月,邓先生将自己的大妹妹告上法院称,2002年春节时,他的二妹给在青岛工作的叔叔打电话,听说母亲可能去世了,自己听说后即于2002年3月去烟台看望母亲,但大妹把门关上不让进家门,也不告诉母亲近况。自己和二妹到有关部门查询未果,在大妹单位领导的劝说下,只能返京。

  “我是在2000年因精神疾病在北京安定医院住院治疗过,2002年3月去烟台看望母亲未果。由于大妹的行为,使我精神上受到严重伤害,原有精神病加重2002年5月二次入院。”邓先生说,2006年1月,经安定医院诊断已经痊愈,经鉴定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为此,他起诉大妹赔偿其精神损失。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邓先生患病住院治疗与大妹未告知其母已去世没有因果关系,驳回了其诉讼请求。邓先生不服,上诉至二中院。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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