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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掉头等于禁止左拐?》后续:市民热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1:16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记者郭鹏

  昨天,本报对多名车主在禁止掉头的丁字路口左拐时被“电子警察”拍照的事情进行报道后,市民纷纷发表看法,有人认为被照车辆确系违章,有人则对“违章”商户表示同情,认为“违章”一说值得商榷。

  一些市民根据自己掌握的交通知识认为,左拐车主确系违章,应该受到交管部门的处罚。市民刘先生称,事发路段南二环北侧快车道上根本就没有左转箭头,即使是最左侧快车道上标出的也是直行线,“直行线车道左拐本来就是错误的做法,再说,路口南边已经没路了,这样的丁字路口禁止掉头和禁止左转有什么两样?”

  与此观点相反的是,另一些市民对被拍照车主们的遭遇表示同情,他们认为事发路口情况特殊,没路的地方恰巧就是一处公司门口,因此车主左拐的做法能不能算是违章、该不该受处罚都值得商榷。

  市民葛先生更是对左拐“违章”的处罚大声叫冤,因为他们小区的门口正对着马路对面的建设大街,他每天下班回家时行驶的也是左拐路线。他表示,“禁止掉头标志刚刚竖立”的说法有误,因为该标志早在去年就有,刚刚安装的应该是电子眼,但造成的结果相同。他也认为左拐行为算不上违章。“既然没有禁止左转标志,就应该可以左转,因为这是我回家最便捷的路线。”对于“直行线车道不能左拐”的说法,他表示,直行线车道要是不能左拐,那就同样不能右拐,“要是这样的话,即使我们往西走到能掉头的路口拐回来那也没法回家,因为马路南侧划得也是直行线,直行线车道不能拐弯我们怎么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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