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教育收费标准不变(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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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4:08 华商网-华商报 | ||||||||||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切实做好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便于社会各界和群众进行监督,按照《陕西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省物价局公示了我省境内20 06年秋季的教育收费政策,要求各学校实施收费时,必须持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证》,并向社会公示,各类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收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各类学校的退费标准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群众如果发现有乱收费现象,可拨打全省统一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举报。 陕西省2006年秋季有关教育收费公示一览表
陕西省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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