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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之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5:51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省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制”的推行,对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带来什么样的突破?给“中心”办事功能的强化带来了什么?请看——

  炎炎酷暑中,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正在次第“变脸”,这就是“首席代表制”的推行。省建设厅是这一改革的“吃螃蟹者”,此后,省经委、省物价局等部门的首席代表先后入驻,还有10多家厅局目前正在积极落实之中。

  对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而言,这一举措带来什么样的突破?“中心”办事功能的强化带来了什么?记者近日走进窗口,探寻这一变革的意义。

  首席代表闪亮登场

  “首席代表制”显然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只挂号,不看病”曾是一些部门窗口的痼疾,窗口如同收发室,成了“多一站式”服务。为解决这一问题,“中心”与省直有关部门一起作了大量努力。

  随着省直机关效能建设的深入,省建设厅厅长倪虹与省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虞海宁,走到一起多次商讨,最后达成共识,着力推行“首席代表制”,派驻“中心”的首席代表在委托权限内,以厅、局党组名义全权履行行政审批职权。

  经过一个月的试运作,7月18日,省建设厅下发文件,正式作出在省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首席代表制”的决定。25日,又在“中心”举行了隆重仪式,向首任首席代表袁萍颁发证书。记者在该厅窗口了解到,首席代表对该厅进入省政务服务中心的13项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项目行使现场办理权,30多项项目行使受理权。采访中,袁萍笑着捧出一枚“省建设厅行政审批专用章”鲜红大印,她说,这枚章是专门为首席代表而制,过去要七八个公章办妥的事,现在有这一枚就完全搞定。

  这种制度带来了显而易见的变化。7月份,省建设厅窗口即办件901件,总办件1138件,比过去大大增加,省建设厅窗口也因此被评为政务服务中心“红旗窗口”。陆续派驻首席代表的相关部门,通过授权、启用审批专用章、联网办理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窗口办事能力。

  一项突破性的改革

  实行“首席代表制”意义何在?倪虹在向记者介绍情况时,有一个通俗的比喻,就是窗口由“看门诊”变为“看急诊”。门诊得先挂号,然后排队看病,而急诊则随到随看。

  窗口的权限有三大突破,一是扩大了“即办权”。即过去不少“承诺件”变成“即办件”,除了需要专家论证、现场勘察、集体研究和上报建设部的许可,可以立即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项目,窗口当场给予办结,从制度上确保了“一站式”服务的落实;二是有了“受理权”。过去很多审批项目能否办理,有关处室有三四天时间研究决定,而现在,“首席代表”有权当场决定是否受理;三是有了“协调权”。各部门负责人明确表态,首席代表可以厅局党组名义,组织、协调、督促相关处室到一起“会诊”,联办有关许可。

  这些突破带来了行政审批的新气象。窗口不再只是收发室,还是办理室,审批速度大大加快,方便了群众办事。同时,办理更加透明,窗口的阳光作业有效地杜绝了“暗箱操作”。

  这一变革更深层的意义,还在于有效地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在省建设厅采访中了解到,这一制度刚实施时,厅机关一些相关处室埋怨没了事做,该解散了。厅党组一方面开展讨论,统一思想;另一方面积极引导转变行政职能。一段时间后,这些处室将过去的工作重点从行政审批,转向行业指导、监管及政策研究,很快又感到“忙不过来”。

  在探索中发展完善

  “首席代表制”的实施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关系和利益,显然需要有极大的勇气。正是在省直机关推进效能建设的大环境下,这一破冰之举才得以推行。

  但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首席代表制”要完全实现设计者的愿望,仍然需要进一步发展并完善。比如,窗口的权限虽然扩大,但窗口是何种机构、何种级别还不明确。以后是否需要专门成立一个部门,并相对固定人员,都还见仁见智。

  在某些方面,窗口的办事能力还存在一种不确定性。比如,在行使协调权方面,首席代表虽然有了副处级身份,但这一级别仍然低于各处室,以这种身份行使组织、协调和督促各部门的权力,无疑显得勉强。虽然厅局长们授予了首席代表“尚方宝剑”,但这并没有刚性的制度来保障,这样,窗口的办事能力一定程度上取决于领导的重视程度和各处室的配合程度,而不是优良的操作流程。

  “首席代表制”是省直机关效能建设的一大亮点。随着更多厅局推出“首席代表制”,随着这一制度不断发展完善,我省的行政审批方式将越来越集中、简单、便捷、透明,经济发展环境将不断优化。把好事进一步办实,省有关厅局和“中心”负责人对此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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