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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也谈“以鸡喻妓”不宜进字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6:00 光明网
廖保平

  小学字典将鸡解释成妓女,家长发现后心里有些不安,觉得让小孩继续使用这本字典不太妥当,准备没收它然后给孩子另换一本。(2006年8月17日《重庆晨报》)

  可是有趣的是,当大人们莫名惊慌,叹为洪水猛兽时,小孩却说他们并不觉得这些是新词汇,因为他们“早就知道了”。毕竟小孩子又不是生活在真空里,他们有足够多的途径获得这些信息,大人企图把他们圈养起来,要他们“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既不实现,也不可能,倒是折射出某些大人的迂腐落后。

  字典不是学术著作,不必要创造新概念、新思想、新提法,也不是造字造词造义,而是收录字词在历史和现实中的丰富意义。因此,是先有字词在历史现实中的某些解读,某些说法,某些使用,然后才收录进字典,有所谓“字典上说的”。而且当某些字词或字词的新意被收录进字典时,这些字词及其意义已经在现实中行之已久,甚至“约定俗成”,形成“术语”。比如鸡是“妓女的贬称”,古已有之,据汤伟康《旧上海娼妓史话》:“清代咸丰年间(1851?1861),上海县城内出现了一种形式娼妓??‘野鸡’,以后逐渐移到城外。所谓野鸡,实际上是以栖止无定的飞鸟为比喻的。”不知从何时开始,“野鸡”变成了“鸡”,大约是“野鸡”也有了安身之所?总之约定俗成了,收录字典合情合理。

  可见,词汇的演变是一个历史过程,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与时俱变。过去小姐是指富贵人家的姑娘,现在多出一义,指称“三陪”的女性;过去同志是很神圣的称谓,现在却用来指称同性恋者;过去鸭就是“家禽”,现在又指男妓……词义的变化有时令人目不暇接,特别是网络的普及,青少年独创了许多网络语言,如“东东”(东西)、“大虾”(大侠)、“斑竹”(版主)、“恐龙”(很丑的女人))、MM(美眉)等。当这些词汇传到大人耳里,令大人惑而不解时,他们同样“早就知道了”,“早就知道了”,也不见对他们有多少毒害。

  词汇的变化是社会发展、精神文化变迁的一面镜子。现在有很多外来词,如“秀”(show)“AA制”、“IT人才”、“搞掂”、“埋单”、“嘛”等等,大多是从英文或港台“翻译”和“引进”过来的,说明我们的社会正日益国际化和时尚化。对这些切身的变化,我们有些大人感觉麻木,反应迟钝,而且害怕变化,动不动就用刻舟求剑式的眼光来看待,其实大可不必。

  词汇的命名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如果人们当初不用鸡来指代妓女,而用板凳来指代妓女,那么人们坐在板凳是不是会浮想联翩呢,是不是不让小孩子坐板凳呢?退一步讲,小孩子知道“鸡”的多重解释又如何呢?且不说鸡是“妓女的贬称”算不算知识,如果他不知道这些,他如何进入社会语境?难道要世人皆知他独愚?大人们总希望让孩子看到世界洁白无暇,心意是好的,但是不现实,甚至很虚幻。更何况知和行是两码事,关键是让小孩在知和行上划清界限,在是与非上区分明白,在荣与辱上明辨清楚,这样才能不活在虚幻的洁白世界里,无惧现实的污浊,勇敢面对,正确做人,那种因噎废食的做法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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