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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惯例”隐藏风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6:1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据新华社电 宏观调控加力,银行银根紧缩,一些开发商将预售的商品房抵押给银行,借此继续滚动资金,有资金紧张的开发商甚至将商品房抵押给另一家公司,希望“以小博大”。

  记者调研发现,这些房地产市场的“惯例”存在诸多风险,有关部门已经通过网上签约堵住了部分漏洞,但“亡羊补牢”式的政策还有待改进。

  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上,记者19日看到,在取得预售许可证,正准备预售的项目中,许多已经先期抵押给了银行,抵押房成为一些开发商的重要资金来源。

  由于一些地方的抵押房数量很多,处于弱势的消费者不得不购买抵押房。一位开发商表示,眼下的房地产是卖方市场,抵押房也不愁卖,银行允许甚至欢迎抵押贷款,抵押房现象目前比较普遍。

  记者了解到,有些资金紧张、又无法从银行贷款的开发商,甚至将预售商品房抵押给另一家公司来借款。

  广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廖治超说,已抵押的商品房可以预售,但必须获得抵押权人(通常是银行)的同意,并将抵押情况告知买受人(购房人)。买抵押房会给购房人带来一些风险,如开发商不告知购房人抵押的事实,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收取房款后,长期不为购房者办理登记备案。因为在解押之前,这样的房子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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