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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修期内人为损坏不予保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6:15 大洋网-广州日报

  

送修期内人为损坏不予保修?
移动电话协会表示,消费者应正确理解“三包”。文/记者 刘慕华 图/记者 卢政

  虎门消费者王先生向本报投诉,他买的手机在送修期内掉进了水里,这下厂家坚决不答应更换,表示这是人为损坏,王先生却怎么也想不明白。

  事因:送修期间手机掉水里

  王先生于今年4月份在虎门一大型手机连锁店买了某品牌新款手机,但在5月底时就出现无铃声等故障,6月初时王先生就拿去手机店维修。厂家认为是主板的性能故障,可免费为其更换手机主板,但需等上一段时间。而在7月份时,王先生不小心将此手机掉入水中,过后几天,便收到了厂家售后服务点的通知,说有主板可以更换了。

  而得知王先生手机进水后,该售后服务点表示不能更换,是属人为损坏,但如果要修的话,也可以,但得自己支付3000多元的更换主板费用。王先生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主板本来就是要更换,为何掉进水里就不能更换了?而且让我等了将近两个月,这时间也太长了吧?

  厂家售后服务点

  进水后责任在消费者

  记者致电此厂家虎门售后服务点,该处工作人员证实了王先生的说法。她介绍,王先生这款手机之所以更换零件等这么长时间,是因为新款手机厂家暂无零件备用。在进水后,该处服务点已首先向其北京总部申请过,总部检测过,认为手机掉进水里是人为损坏,且机身里面发霉的迹象很严重,因此不能更换。

  移动电话协会

  消费者应正确理解“三包”

  东莞移动电话行业协会秘书长李智告诉记者,这种情况厂商是不给予退换的,因为进水后主板就会出现更多的故障,而王先生的情况则更严重,因此属于人为损坏,厂商一般不会给其更换主板。而按时间来计算,王先生从送修之日到有零件更换之日还不到60天,因此属于“三包”规定之内。

  她还提醒消费者,现在有许多商家在修理手机时,对消费者的手机不作修理记录,只作“软件升级”记录,称只有厂家的维修才是维修,为的就是逃避“经二次修理”,逃避换货责任,消费者应该仔细辨认。如果消费者因商品三包问题与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发生纠纷时,可以向东莞消费者协会或东莞移动电话行业协会进行投诉,有关组织会积极受理或给出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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