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主城失业金每月涨7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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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6:21 重庆时报 |
本报讯(记者林克勇)市劳动保障局昨日通报称,我市失业保险金从7月1日起每月提高70~75元。 今年1~6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2.2%,市政府决定从7月1日起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我市每月约5万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全年大约有60万人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此次调整将黔江区从第三类地区调整为第二类地区。据悉,失业保险金每月1日~15日发 放,即日起可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补领7、8两月执行新标准后增加的保险金。一类地区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经开区、高新区由现行的235元/月提高到310元/月; 二类地区 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万盛区、双桥区、长寿区、江津市、合川市、永川市、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由210元/月提高到280元/月; 三类地区 梁平县、城口县、南川市、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由190元/月提高到260元/月。 注:提高后的标准均含门诊医疗费30元/月(门诊医疗费由现行的15元/月提高到30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