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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二道:签订《网络安全保密责任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8: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秦洪祥) 8月7日,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检察院领导与该院17个科室签订了《网络安全保密责任书》。其中明确规定:实行专机专用,严禁在网上谈论和泄露检察秘密;加强对涉密磁介质(包括移动硬盘、U盘、光盘、软盘等)的管理,做到涉密信息与公开信息不能共存在一个磁介质上;加强对干警网络安全知识和保密形势教育;加强保密技术检查,一旦发现泄密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分管领导汇报;各科室科长(主任)为网络安全第一责任人。

秦洪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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