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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汽车买卖合同文本公开论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8:06 沈阳网-沈阳今报

  22日,《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公开论证会在京召开。该示范文本首次明确指出,若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买车人有权向生产厂商索赔。

  《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正文设定了10个条款。除了对车辆基本情况和配置要求进行描述之外,主要涉及了质量、付款、售后服务、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北京工商部门将根据论证会采集的意见进行部分修改,预计10月将正式推行。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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