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委原副书记受贿被判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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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8:11 沈阳网-沈阳今报 |
绍兴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范雪坎因犯受贿罪,昨天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范雪坎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四家企业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339万余元及名牌手表4块。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范雪坎在归案后,能主动供述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受贿事实,受贿赃款也已被全部追缴,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新 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