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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盲目跳槽赔单位13000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8:22 南京晨报

  晨报讯辞职不按照正当途径递交辞职报告,就不去上班了,日前一名刚工作没多久的大学生因此被单位告上劳动仲裁庭,被原单位向其索赔培训费、违约金等累计1.3万元。

  据了解,大学生陈某毕业以后应聘到一家企业从事电器销售工作,经过3个月的培训后,陈某正式上岗工作,而且业绩不错,企业经过考察后将他作为储备人才重点培养。去年底,陈某经同学介绍与另外一家企业取得了联系,而且该企业开出的薪水明显要比现在高出

很多,陈某春节过后便向原单位提出辞职,在遭到拒绝后,他竟然不打招呼就一直不来上班。原单位多次电话联系要求他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前来上班,多次交涉无果后,便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陈某支付相应的培训费和违约金。最终劳动仲裁部门支持了该单位的请求,判决陈某支付1.3万元的赔偿金。

  对此,劳动仲裁人士指出,现在经常会遇到一些人特别是刚工作没多久的大学生盲目跳槽被单位索赔的情况,如果劳动者需要辞职应该按照正当的途径提前一个月向单位递交辞职报告,如果单位曾组织参加系统培训的还需支付相应的培训费用。特别提醒的是,如果就这样冒冒失失的图一时之快就拒绝上班,最后吃亏的还是这些大学生。

  作者:端木/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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