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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司机的老婆获赔39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8:22 南京晨报

  晨报讯去年,陈燕的丈夫死于一场飞来横祸;今年,她一会儿当原告,一会儿当被告,身陷3场官司。今年8月5日,晨报报道的《飞走的车轮撞出3场官司》案件于昨日有了说法。

  2005年11月20日深夜,李刚驾驶一辆无锡牌照的中型厢式货车,载着摩托车配件,以五六十迈的速度沿板桥汽渡公路行驶,在苏源电厂大门口附近时,只听“砰———”一声,左前轮胎突然爆裂,再就是“咔———”的巨响,车轮飞出砸向刘伟迎面驾驶安徽牌照的

车辆。此时,李刚的车辆车身左倾轧倒刘伟的车辆,刘伟和李刚车上的另一男子当场死亡,李刚和刘伟车上的另一男子均负伤,现场惨不忍睹。事后,交警部门认定,本起事故系交通意外,各方均不承担责任。

  死者刘伟年仅38岁,他与妻子陈燕生有2儿1女。

  今年8月初,陈燕当了两次被告。第一次原告是货主,事发时,刘伟的车上拖了8吨的梨子,为弥补这笔损失,货主主张权利,陈燕是被告之一;第二次是李刚车里那名死者的家属,陈燕仍然是被告席上的一分子,被对方索赔46万余元。

  之后,陈燕作为公婆和3个子女的代表,向李刚、李刚的雇主、肇事车辆的挂靠单位及保险公司,索赔各项损失43万余元。

  雨花台区法院判决刘伟车辆三责险所在的保险公司和李刚的雇主、肇事车辆挂靠单位,赔偿死者家属37.8万余元的损失;对于陈燕等索赔43万一案,法院判决李刚的雇主、肇事车辆的挂靠单位及保险公司,赔偿陈燕及家属39.4万余元;此外,货主向陈燕讨债一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李刚的雇主和肇事车辆的挂靠单位赔偿货款约1.3万元,陈燕及其家人无须赔偿。(文中人名系化名)

  作者:余言郑冰束宇/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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