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女中学生被推下悬崖 晴隆三罪犯一审领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8:33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记者8月22日从黔西南州中级法院获悉,今年1月6日发生在晴隆县花贡镇兰河公路上强奸、杀害女中学生一案,目前已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陆志洪犯强奸罪(未遂)、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000元;被告人陆志新、陆志松犯强奸罪(未遂)、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11年,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各3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1月6日下午6时许,陆志新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载着本村的陆志洪、陆志松从晴隆县花贡镇河塘村回家,当车行至中云镇坡岭村一涵洞处时,正遇到中云民族中学放学回家的女中学生张某、陈某。陆志新见到二少女后,顿生邪念,之后,陆等人便掉头加速骑车超过2名女学生,赶到兰河公路一个叫柜子岩的地方,陆志新先将摩托车藏在一块大石头后面,3人在2少女必经之路旁边躲藏于树丛中等候。

  不久,张某、陈某走到此处时,发现树丛中有人躲藏便拔腿往前跑,陆志新3人跳出树丛追赶,陈某得以逃脱,张某则被抓住。3歹徒拉张某到山上去强奸,张某临危不惧,奋力反抗,从3歹徒的抓扯中挣脱后跨过公路护栏,逃到公路外的一块草地上,从书包里拿出一把小刀护卫。此时,一辆摩托车从河塘村方向驶来,陆志洪怕罪行暴露,连忙叫陆志新、陆志松将张某推下数十米高的悬崖。作者:谭诗久 尤立宪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