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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雁塔区:“新市民”成了农民工的新称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8:45 新华网

  新华网西安8月22日专电(记者梁娟)记者22日从西安市雁塔区了解到,雁塔区委、区政府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新市民”称谓的通知》,至此“新市民”成为雁塔区40万农民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新称谓。

  通知要求从21日起,“外来人口”“外来务工人员”“打工者”“农民工”等称谓统一规范为“新市民”,今后在雁塔区的各种文件、汇报、资料、讲话和口头称呼中,一律

使用“新市民”的称谓。

  雁塔区21日还组建了“雁塔区新市民援助服务中心”,出台了具体办法,为新市民工作生活中出现的困难进行帮助。雁塔区区委书记杨殿钟表示,援助服务中心将从法律援助、子女入学、看病就医、就业指导等方面,为新市民提供帮助。同时建立新市民援助服务中心基金,对因家庭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生活难以为继的,因工伤亡、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的,子女面临辍学的,援助服务中心将给他们一定的救助。

  新市民子女就学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按暂住地就近直接到学区内所在公办学校报名,学区内所有公办学校无法容纳的,由区教育局调整到相邻学区公办学校就学,就学收费标准按雁塔区学生收费标准执行,并享受同等选先评优待遇。

  雁塔区还将西安同济医院、西安和平医院、陕西省红十字会医院等12家医院,命名为“新市民医疗援助服务定点医院”。今后凡是经过援助服务中心审定来此看病的生活困难的新市民,其常见病、多发病和各医院擅长的专科病将免收挂号费、诊疗费;化验、B超、心电图、X光检查、治疗和手术费优惠30%;住院病人床位费优惠50%。

  同时,雁塔区聘请了10名法律顾问,专门为新市民提供法律援助。劳动部门对新市民实行多项免费服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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