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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从重污染企业牵址农村看当地官员的思维逻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9:04 四川在线

  “在城里是污染,到村里就不算污染了?”贵州省铜仁市龙田村农妇张海英怎么也想不明白。她所在的村里有一家铁合金厂,由于污染严重,于4年前从铜仁市迁到龙田村,从此村民深受其害。(《中国青年报》8月22日)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城市居民对环境的要求不断提高,报道中的这家重污染企业铜仁市振兴铁合金厂,原来建在市中心,因环境污染严重,市民强烈不满,领导为了解决市民提出的要求,在2002年便把这家企业搬到铜仁市龙田村,当时的媒体曾报道说“铜仁市市区最大的污染问题终于得到圆满解决。”同一家重污染企

业并没有在排污方面作何改善,为了城市的发展将其搬进农村,市区的污染是解决了,可农村的污染谁来负责?我不知道当地的官员是如何考虑的,难道是让城市和农村轮流污染以体现“公平”;还是说农村污染没关系,只要城市能有个好环境就可以?

  类似与将污染企业搬迁农村的新闻,经常见于报端,而伴随出现的常常是媒体的喝彩声。可这种做法的实质是什么呢?是典型的地方官员鼠目寸光的表现,是带有明显功利色彩的政绩观。面对城市居民的呼声,他们似乎还不能不闻不听,但对于农村的村民的反映,他们可以充耳不闻。重污染企业在城市会影响投资环境,会影响市容市貌,为了解决这一点,他们想到了最简单、最直接、似乎也是最有效的一招,将企业搬到农村,让其在农村广阔的天空上污染吧。这时,村民的利益早已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了,“执政为民”思想中的‘民“在这些官员的眼中也许只包括 “市民”和那些来城市的“投资者”。

  龙田村的村民一开始是对政府怀着百分之百的信任,他们苦苦等待了两年,在712个受污染的日夜,当地村民没有进行过任何抗议,他们一直期待政府的行动。而他们得到却只是失望。当他们的生命和生存权受到威胁的时候,政府依然不管不问,难道自己不应该采取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吗?可在政府官员看来受污染是对村民来说是可以忍受的,但作出反抗就是违法的。当村民的依法遭遇政府的不作为是,村民们无计可施;而当村民被迫无奈做出过激抗议举动时,政府官员却说“群众不依法办事,喜欢闹事”,应依法逮捕。这世间也许只有像这种地方官员可以这样“合理”地理解依法和违法。

  几个村民因抗议 “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刑,但企业的烟窗依然在冒着浓烟,也许从这些官员的思维来看,效果已经到达了,因为再也没有村民对污染提出抗议。从上面的分析中不难看出,在这些地方官员的思维逻辑中,民众要能够忍受不公,一切要听从政府的安排,那就是好公民,至于民众的利益是否真正得到维护,已经不再是这些官员们所关心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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