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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未成年人保护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9:12 兰州晨报

  本报讯据人民网消息,8月22日《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明确:

  突发事件先救未成年人

  公共场所和学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首次提交全国人大

常委会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作出此项规定,优先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学校不得加重学生负担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规定,学校应当“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相互配合,不得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

  家长禁施家庭暴力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不得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另外,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和受教育权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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