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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1个地级市开征污水处理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9:16 南方日报

  梅州最低0.1元/吨,深圳最高1.05元/吨

  本报讯 笔者昨日从省建设厅获悉,到今年6月底止,我省21个地级市已全部开征污水处理费。

  县及县级市37%收费 收费标准总体偏低

  从我省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看,我省污水处理收费总体偏低,大部分地级市城区的征收标准在0.5元/吨以下。其中深圳市最高为1.05元/吨,广州为0.7元/吨,最低的梅州市区只有0.1元/吨。除深圳外,其他20个地级市均低于0.8元/吨的国家原则标准。

  到今年6月底止,全省67个县和县级市中有25个开征污水处理费,仅占37%,15个县级市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从0.2元/吨—0.46元/吨,其中南雄、恩平、阳春、高州最低,为0.2元/吨,吴川最高,为0.46元/吨。10个县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从0.1元/吨到0.57元/吨不等,其中龙门最低为0.1元/吨,博罗最高为0.57元/吨。

  污水处理能力全国第一 处理成本大大超过收费

  2003年以来,我省启动治污保洁工程,加大投入,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88座,处理能力669万吨/日,位居全国第一。但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中有八成以上建在珠三角地区,粤东、粤北等地区开征面窄、收费率不高的矛盾制约着我省污水处理工作的开展。

  据介绍,一般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费用约0.5元/吨,若包括设备折旧约0.8元/吨,如果加上征地、还贷付息等则超过1.2元/吨,大大超过现行收费标准。

  正制订全省收费标准 珠三角不低于0.7元/吨

  据悉,为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我省将按“保本微利”原则逐步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省建设厅、省环保局、物价局等有关部门正草拟《广东省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考虑把珠江三角洲城市和粤东、粤西及粤北城市分为两大类,制定各自的污水处理费的下限标准,要求各地在规定时间前必须征收污水处理费,且收费标准必须在当地标准的下限以上。按照初步设想,珠江三角洲地区不低于0.7元/吨,其他地区现已征收污水处理费的不低于0.5元/吨,新开征的也要达到0.3元/吨的水平。

  陈韩晖

  各市动态

  广州

  目前收费维持运营提价需经调研听证

  “污水处理费如需上涨,必须经过多次调研,并按程序进行价格听证。”广州市政污水处理部门有关负责人如是说。但随着污水处理系统的投入加大,现行标准将不足以维持基本的运营。有关人士表示,“除非财政拨付足够的款项,否则提价是必然的”。

  据介绍,目前广州市居民的污水处理费为0.7元/吨,在自来水费中代缴,污水量按照每月用水的90%计算。换句话说,如果以全部用水量为基数,那么污水处理实际收费为0.7元乘以90%,即0.63元/吨。

  有关人士表示,目前0.7元/吨的费用刚好能维持四个厂的基本运营,日后大规模的扩容,势必要求增加相应的成本和费用。

  刘静钱婷

  深圳

  上月起执行新标准分阶梯分类别收费

  笔者昨天从深圳市环保局了解到,从7月1日起,深圳已调整污水处理收费,实施新标准。

  据介绍,新标准中居民生活类污水处理费将实行三段式阶梯收费,家庭户月用水量在22立方米以内、23—30立方米部分、31立方米以上部分,或集体户每人月用水量在5立方米以内、6—7立方米部分、8立方米以上,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分别提至0.9元/立方米、1元/立方米、1.1元/立方米。另外,工业类污水提至1.05元/立方米。

  同时,征收类别也由原先的四类污水增加到五类污水,增加了特种行业类污水(指洗车、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用水),并对不同类别用水按不同标准收费。

  华克涧成良田

  佛山

  收费分成“三步走”明年迈出“第三步”

  居民用水每立方米涨0.2元

  记者昨日从佛山市水业集团公司了解到,佛山市目前的污水处理费的收取方案还将按照2003年制定的《佛山市禅城区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方案》执行,至于污水处理费是否调整目前尚无法得知。

  据记者从佛山水业集团相关部门了解到,2003年的方案中,污水处理费提价分为3个时间段。目前佛山污水处理费收取标准属于第二个时间段,即2005年1月1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止,收费标准为居民0.55元/立方米,其他0.65元/立方米。第三个时间段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收费标准为居民0.75元/立方米,其他0.85元/立方米。尹辅华

  

东莞

  今年刚上调收费明年7月或再涨

  东莞是较早收取污水处理费的城市之一,从2002年5月1日开始征收污水处理费。当时的计费办法主要是使用自来水的按排水量计算。

  2003年底举行听证会后,东莞市决定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共分两步作出调整。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第二次调整,生活用水调整为每立方米0.7元,其他用水调整为每立方米0.8元。新标准实行后,市民缴交污水处理费的办法是:使用自来水的用户按用水量的90%计算,使用自备水源的用户按水利部门核定取水量的90%计算。

  据了解,到2007年,东莞市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85%。从明年7月起,居民的污水处理费还可能进一步上涨。

  南小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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