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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收入分配差距过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9:18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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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新闻名专栏

  话题缘起国家发改委不久前公布的一项报告显示,当前中国的基尼系数已到合理值的上限,达0.4左右,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统计则显示目前我国的基尼系数为0.45。一个不

争的事实是,我国已经从一个平均主义盛行的国家转变为贫富差距较大的国家。收入差距扩大、贫富分化已经成为严重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成为深化改革的一大障碍,引起了从社会公众到学界到中央的高度重视。近日,吴敬琏、萧灼基等经济学家发表了他们对这一问题的看法,一致认为我国现阶段收入差距拉大不可避免,属于改革发展的必经阶段,基尼系数虽然比较高,也不要感到有多么严重、可怕。此言既出,引发了对如何看待我国的收入差距、如何看待基尼系数在中国的运用等问题的又一波热议。0.45的基尼系数到底意味着什么?什么导致了收入分配差距拉大?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什么影响?如何让收入分配差距不致于变成“数字鸿沟”?我们特邀专家一议。

  我不赞成把收入分配差距的原因说成是改革的结果,甚至说成是改革必须付出的成本和代价

  收入差距症结是城乡分割的体制

  杨永华

  收入分配差距有两种定义,一种是显性的短期的收入分配差距,如货币收入表现出来的差距;一种是包括显性收入和隐性收入的差距、短期收入和长期收入的差距。本文研究的是后一种收入差距。后一种差距广泛表现为收入分配的行业差距、企业差距、群体差距、城乡差距等等。每种收入分配差距的产生都可能有几个原因,多种收入差距形成的原因有很多方面。试图用一个原因概括中国收入分配差距,可能是很困难的。

  经济发展速度不同造成的地区差距

  收入分配差距突出地表现为地区差距。收入分配的地区差距制约着其他类型的收入差距。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民收入可能接近甚至高于中西部地区城镇居民的收入。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城乡居民之间,农民收入已经接近甚至高于当地城镇居民的收入。在有些经济发达地区,“农转非”已经无人问津,城乡差距已经淡化。随着经济的快速持续发展,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收入差距不但没有缩小,而且有日益扩大的趋势。

  造成收入分配地区差距的根本原因是不同地区经济发展速度的差异。发达地区经济快速发展,欠发达地区发展速度慢一些,这就必然影响到收入水平,表现为收入分配的地区差异。收入分配的地区差距,既有合理的因素,也有不合理的因素。政府对不尽合理的收入地区差距应该有所作为,比如可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为欠发达地区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使收入地区差距的负面影响有所缩小。

  经济社会体制不完善造成的收入分配差距

  我们虽然进行了28年的经济体制改革,但是,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旧体制并没有彻底破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体制正在建立起来,还不完善。体制上的问题必然在收入分配上有所表现。

  旧体制的一个基本内容是城乡分割,在市民与农民之间开挖了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不可能形成一个真正自由流动的全国性的劳动力市场。还没有彻底改革的旧体制把劳动者束缚在一个低收入行业部门。政府受旧体制惯性的影响,根据城乡分割的原则配置资源,城镇居民获得较好的资源,享有就业等各方面的优厚权利和待遇,农民无法获得必要的资源,在就业和享受各种待遇上总比不上城镇居民。农民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收入低于市民,农民进城后从事与市民一样的工作,收入仍然低于市民。农民和市民在各种补贴、劳保福利、社会保障等隐性收入,以及医疗、教育和失业保障等方面的待遇存在很大的差距。

  城乡分割的体制也造成城乡居民在就业和创业方面初始条件不公平。有城镇常住户籍的城镇居民能够进入国有企业获得稳定的工作,而农民却很难进入国有企业工作,更不用说进入垄断行业了。农民即使能够进入这些行业工作,也只能是临时工,不能享受与正式工一样的收入和待遇。农民进城只能从事城市居民不愿意干的累活脏活,收入最低,生活条件最差。造成农民与市民就业差距和收入差距的根本原因在于户籍制度基础上形成的农民与市民身份差异。户籍制度剥夺了农民对居住地点和工作的选择权利,农民被迫在低收入岗位和低收入地区工作。

  城乡分割的体制还造成城乡居民在接受教育、医疗等人力资本投资方面的不公平待遇。教育作为人力资本投资的主要内容,会影响人生一辈子。城镇居民的孩子得到较好的人力资本投资,长大后能够获得待遇好的工作岗位,农民的孩子则相反。于是,农民的孩子与市民的孩子这一代人又成为收入分配差距很大的两个群体,使城乡差距在代际之间延续和传递,城乡差距因此持续下去。

  收入分配差距,从根本上说是城乡分割的经济社会管理体制造成的。所以,我不赞成把收入分配差距的原因说成是改革的结果,甚至说成是改革必须付出的成本和代价。必须根本改变城乡分割的体制,解除对农民自由流动的束缚,形成真正的彻底的劳动力市场。只要劳动力能够真正自由流动,收入分配的地区差距和城乡差距都是可以打破的。

  作者系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认为我国当前收入差距是正常现象并主张任其发展的论调是不负责任的

  收入差距并非经济发展的必然

  张炳申何亦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绝对贫困人口逐年减少,但是基尼系数连续多年强劲攀升(据联合国计划发展署的计算,2005年中国的基尼系数为0.45)。贫富差距呈扩大化趋势,理应引起全社会和政府决策层的高度重视。

  收入差距问题不但是重要的公平问题,而且是重要的效率问题

  诚然,适当的收入差距是经济发展中的正常现象,对于社会成员的生产性努力也有较强的激励效应。通过诚实劳动、知识和创新能力获得较高的收入,有利于增进效率,提高全社会的整体福利,是应该鼓励的。广大人民对于由此形成的收入差距也是可以接受的。此外,由于公平竞争和稀缺资源要素引起的过高的收入差距,从产生过程看也是合理的,政府和社会可通过税收、转移支付等办法来协调。

  但是,过高的收入差距,尤其是当这种过高的收入差距是由非合理因素造成的情况下,收入的不平等会引起资源配置的失调和经济运行机制的混乱,造成诸多负面效应:首先,它会引起社会成员的不公平感,成为诱发犯罪的因素;其次,它使得社会成员更多地进行非生产性的努力,政府也不得不将更多的资源用在调节收入差距方面;再次,从资本或财富的边际投资收益来看,富人的边际投资收益低于穷人,财富过度集中显然不利于经济活力的迸发和经济增长;最后,不合理的收入差距削弱了全社会的购买能力,扭曲了消费结构,在较长周期内造成全社会总体消费能力不足。基于以上认识,我们认为,当前的收入差距问题不但是极其重要的公平问题,而且是重要的效率问题。

  目前,我们需要警惕收入差距的自我强化效应,形成贫穷的代际转移。

  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收入差距与经济增长呈现正相关关系

  在经济学理论上,虽然有所谓的库兹涅茨“倒U”曲线,认为在前工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过渡的经济增长早期阶段,收入差别迅速扩大,尔后是短暂的稳定,然后在增长的后期阶段逐渐缩小。但国外已有的研究表明,并没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收入差距与经济增长呈现正相关关系,甚至连库兹涅茨本人也认为“倒U”曲线带有95%左右的猜测成分。同时,也没有足够的证据显示市场经济能够自动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即便在西方国家,也需要通过财政和税收政策调节分配关系,扩大中等收入阶层的比例,消除贫困人口。可见,那种认为我国当前收入差距是正常现象并主张任其发展的论调,是不负责任的。处在转型时期的中国经济,不能任由收入差距无限扩大,最终损害长期经济的增长。

  当前尤其需要关注由于城乡差异、地区差异、行业与部门差异和就业机会差异所导致的收入差距

  我们认为,不合理的收入差距对于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弊大于利。在当前,除了高度关注和积极治理由于贪污腐败、走私、造假等非法寻租行为所形成的不合理收入之外,尤其需要关注由于城乡差异、地区差异、行业与部门差异和就业机会差异所导致的收入差距。政府在收入分配改革中,不能仅仅着眼于城市内部收入差距的调整,必须将眼光放得长远一些,才能从根本上缓解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

  城乡收入差距是我国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2004年,我国城乡收入比达到3.53:1,如果考虑到农民收入中有近40%的实物因素和收入所包含的生产性开支,而城镇居民的隐性福利、补贴和社会保障并未纳入统计范围,城乡实际收入差距可能高达5至6倍。中国社科院一个研究表明,如果把医疗、教育、失业保障等非货币因素考虑进去,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世界最高。显然,城乡收入差距是我国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可以解释基尼系数增加的很大一部分。

  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从而减小城乡收入差距是防止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的重要举措。在当前,统筹城乡发展,加大工业对农业、城市对农村的反哺,为农村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增强农村经济活力,界定和保护以土地产权为代表的农村产权,提高农民的生存和发展能力,是解决城乡收入差距的根本。

  中西部与东部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扩大了地区收入差距。改革开放以来,不平衡的发展战略在促进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也造成了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发达地区人均GDP差距的不断扩大,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人均收入差距的扩大就在所难免。显然,要解决地区收入差距,关键要促进中西部经济增长,除了加快西部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中西部的财政转移支付等政策上的倾斜之外,推进产业的梯度转移,加快中西部地区的市场化建设将更为重要。

  行政垄断成为收入差距扩大的另一重要原因。相当一部分垄断行业的从业人员尤其是管理人员依靠垄断地位获得过高收入,不少行政部门和它们下属的经济实体凭借行政权力获得大量额外收益。因此,国有企业的改革如果能够做到程序公平,行政部门的权力如果能得到有效规范,将有助于减小收入差距。

  就业机会不平等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收入差距。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依然存在较为严重的行业分隔、部门分隔、地区分隔与城乡分隔,就业机会不均等,失业问题突出,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收入差距。在一些部门和一些垄断行业,并未形成市场化的用工机制,内部人把持,关系型就业严重。无法获得就业机会成为城市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有鉴于此,我们认为急需立法保障人们的平等就业机会,同时应加快推进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解决劳动力市场的分割与歧视问题,使人们能够获得公平收入的机会。

  张炳申:广东金融学院校长、暨南大学博士生导师

  何亦名:暨南大学劳动经济学专业博士生

  基尼系数只是对收入差距的一种量化指标,并不能反映出各国社会状态及发展路径的差异

  非均衡发展模式放大了基尼系数

  陶一桃

  当今中国社会贫富差距的存在,是发展中的问题,是摆脱了普遍贫穷,但尚未实现普遍富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因此,相对于改革开放前的中国社会,它是前进中的问题,发展中的矛盾,增长中的失去,繁荣中的尴尬,甚至是一种为了前进的“丧失”(因为绝对平均的社会是没有发展原动力的社会)。

  基尼系数作为衡量财产与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的指标,它本身只是对收入差距的一种量化,并不能反映出各个国家之间社会状态及发展路径的差异,更无法体现由这种差异所导致的基尼系数的国别尴尬及与现实的碰撞。因此,在对基尼系数的使用,尤其是用基尼系数作社会价值判断时,既要避免古典经济学在分析方法上的“不变假设”,又要把国别性及社会状态、发展路径的差异不是作为例外而是作为背景纳入分析中去。

  基尼系数扩大更多的是转型的结果和转型过程中体制约束与制度障碍的折射

  目前的中国社会是一个处于迅速发展中的转型社会。转型社会特有的发展路径决定,贫富差距的形成是在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和国民整体生活状况显著改善的基础上发生的。而基尼系数的扩大,更多的是作为转型的结果和转型过程中体制约束与制度障碍的折射,它与转型和制度的直接因果联系更深刻于与收入分配的直接因果联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制度文明的实现,基尼系数将会有一个“制度绩效”的回落。

  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在培育了一批“先富”群体的同时,也无可避免地制造出一批作为制度变迁“牺牲品”的“转型贫困阶层”,但相对于传统体制下的普遍低收入和短缺经济,生活状况的整体改善与普遍提升是毋庸置疑的现实。尽管富裕中的贫困比较普遍贫困中的贫困更让人难以承受,但对改革开放从观念到现实的肯定,不仅使人们在一定时期内,在道德上从而在心理上能够接受这一现实,而且大于0.4的基尼系数给人们带来的实际上的贫富差距,也并不像数字显示的那么大,量化上的“警戒线”,更没有像理论所预期的那样带来社会整体动荡和经济的大幅度衰退。似乎在理论的“警戒线”上还依旧生长着“增长和繁荣”。同时,也没有谁会愿意为预示收入分配绝对平等的0.2的基尼系数,而退回到改革开放前的平均主义社会。

  基尼系数扩大更多地表现为非均衡发展战略选择的直接结果

  中国社会所选择的制度变迁模式——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非均衡发展模式,在扩大区域和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同时,也从策略选择上扩大了基尼系数。因此,基尼系数的扩大不仅更多地表现为非均衡发展战略选择的直接结果,而且,非均衡发展本身又在客观上使基尼系数表现得比实际收入分配差距更大。从以往统计数据中我们会发现,大部分省的基尼系数都在0.4以下,有的省份是0.35甚至0.3,但全国平均就超过了0.4。也有人计算过,在全国基尼系数上升里面,有30%—50%的因素与区域差距相关。可以说,市场化进程和体制改革速度的差异与区域要素禀赋的结合,使先富地区与落后地区的收入差距被非均衡发展模式给放大了。因为,相对落后地区人们的生活状况并没有由于这一放大的基尼系数而必定绝对恶化。另外,尽管市场化进程扩大着原本就存在的城乡收入差距,但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不完善,又使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能够在相当程度上减弱基尼系数这一量化指标的实际内涵——现实生活状况好于与基尼系数在理论上所应该对应的生活状况。

  市场掌管效益,政府把握公平

  当然,尽管中国社会制度变迁的背景、路径、模式使基尼系数面临着国别的修正,但贫富差距作为经济增长中的问题和社会发展中的矛盾,无论如何都应该是社会尤其是政府必须关注的大问题。市场掌管效益,政府把握公平。当一个社会增加财富的同时也增加着贫困,制造繁荣的同时也制造着贫穷的时候;当一个社会的物质财富增长并没有必然带来制度文明的形成,经济发展的同时并未使社会总的福利水平提升的时候,不是市场经济之过,而是政府的失职。

  作者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机会不平等是重要原因

  易宪容

  收入不平等或收入分配不公是目前中国社会民众最为关注的焦点。造成收入不平等的原因不少,但重要的方面是社会能否给每一个人公平成长的机会。

  机会平等成为一个国家能否经济繁荣、减少贫穷的动力与关键

  我曾读过世界银行《2006年世界发展报告》。该报告指出,公平不等于收入的平等,不等于健康状况的平等,也不等于任何其他具体结果的平等,而是对一种机会均等状况的探求。在这种状况下,个人的努力、偏好和主动性,而不是家庭背景、种姓、种族或社会性别,成为人与人之间经济成就不同的主要原因。也正是这种人人机会的平等性,成了一个国家或一个社会能否经济繁荣、减少贫穷的动力与关键。因此,公平性不仅本身是目的,它也是刺激更多和更具成效的投资、保证社会经济增长的工具。

  对于这样一个理念,其实早在罗尔斯20世纪70年代的《正义论》中就有详细的阐述。但是,这种理念为什么不能在我们的社会中生根?为什么人们对我们社会中各种各样的不公平性熟视无睹?为什么我们社会上不少人反其道而行之,极力地主张不公平性,还把这些言论及行为看作是社会之进步?凡此种种,说明了目前中国社会公平性的成长环境恶劣,机会平等更是难以生成。

  对公平性理解不多,使机会平等难以生成

  那么,我们社会为什么机会平等难以生成?当然,首先是我们对公平性理解不多,对非公平性所造成的对个人及社会伤害的严重性认识不够,以及制度的路径依赖使改变现有的利益关系十分困难。其实,正如世界银行的《报告》所指出的那样,在一个不公平的社会里,不仅会导致个人内在潜力不能够发挥或被浪费,而且在国家内部和国与国之间,财富和机会不平等的巨大鸿沟会造成社会极度贫困的持续存在,会浪费整个社会的人力资源,从而减缓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但是,这些十分明白又浅显易懂的道理没有在中国生根。

  教育不平等、身份差别性、制度安排初始程序与内容不公平都导致个人机会不平等

  我们都知道,在任何一个社会中,个人禀赋及先天条件与环境都是不同的,而且都处于某种不平等的状态。在现代文明社会中,为了改变这种不平等性,教育平等就是现代政府最基本的义务与责任。通过平等的教育能够缩小或改变这种先天的不平等。尽管我们的《教育法》有这样的观念,但现实中教育不平等的现象比比皆是。比如,表面上全国的孩子都享受九年制义务教育,但政府对教育经费支出的差别(农村与城市的差别、大城市与小城市的差别、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的差别等),使小孩子从受教育的第一天起就处于完全不平等的状态。这种不平等的教育体制使得国人根本无法分享机会平等权利。可以说,这是造成整个社会收入不平等的重要原因。

  其次是个人身份的不平等。在现代文明社会中,每一个人都享有种种同等的公民权利。如教育权、就业权、居住权、迁移权等。但是,我们的户藉制度把国人分为三六九等,不同的人享受着不同的权利。比如一些城市的招生招工就明确规定要有什么地方的户口。而且在一个以身份为等级的社会里,不是以市场的价格而是以身份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这必然激励整个社会寻求身份提升的方式,让人们看重权力。中国的官本位迟迟不能够退出历史舞台,其根源就在这里。

  个人机会平等的条件难以生成还在于我们一些基础性的制度安排的初始程序及权利界定不平等。在一个法治社会里,法律成了人们的行为准则,但是如果我们的法律制度本身就是有欠缺的,那么用这样的法律制度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只会造成更多的不平等。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主任、研究员

  图:

  教育公平是机会公平的起点。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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