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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曝光"老赖"的信用解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9:27 东方网

  潘益大作品集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近日在全国首次公开曝光了20个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老赖”的详细信息,包括他们的姓名、年龄、欠款事由及金额、详细住址、身份证号,其中还有10名欠债人的照片。

  就法院而言,此举本意在于化解长期存在的“执行难”,但实际上,这却可以解读为是对失信惩戒的一次积极探索。

  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一个国家在人均GDP达到2000美元时,就进入信用经济阶段,信用交易的前提是必须建立功能完善、数据详尽的个人和企业信用历史,当全社会都具备守信行为时,才能最大限度降低交易风险,使经济得以健康运行。

  可在现实生活中,信用的普遍缺失已成为扰乱我们市场的腐蚀剂。我国每年订立的经济合同大约有40亿份左右,但履约率仅为60%左右,企业间年年清除“三角债”而年年大量发生,大批“老赖”更是在诚信丧尽,“不赖白不赖”思想支配下层出不穷。信用交易的长时期低水平徘徊,在一定程度上加剧社会公信力的丧失,人际交往弥漫着互相猜疑防范的不信任感。

  要使我国社会尽快走出信用困境,非一日之功。而在社会信用服务体系全面建立之前,可以做的一件事,就是加强对各种交易失信行为的严厉惩戒,以使失信者有切肤之痛,认识到破坏信用就是损害自身利益,一旦留下信用污点,将终身记录在案。杭州法院对“老赖”的曝光就不失为一种惩戒手段。据报道,有的“老赖”在曝光当天就还清了欠款。看来,即使厚颜无耻如“老赖”也怕公开的社会惩罚。


作者:诸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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