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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无”疏导政策继续适用三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9:36 南方日报

  一年多取缔无证照经营户2万余家

  “清无”疏导政策继续适用三年

  区街“清无”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保留

  宝安·龙岗新闻

  宝安

  本报讯 (记者/江强 通讯员/王沿中)自去年4月份开始,宝安一年来共组织“清无”联合行动上万次,取缔无证照经营户2万余家,圆满完成占全市总量一半以上的“清无”任务。昨日,宝安区召开大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并出台新的指导性文件,要求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在“清无”工作转入日常阶段后,专项疏导政策继续适用三年,今后清理出的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户,符合办证办照条件的可继续办证。

  “清无”日常工作实行责任倒查

  根据新的指导性文件,今后三年“清无”工作继续采取区政府统一领导、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的组织模式,区、街道“清无”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督查组继续保留,街道“清无”办统一设在街道办,负责辖区“清无”日常工作。区“清无”办根据市场情况,组织开展全区性的“清无”统一行动。

  而日常的“清无”工作将实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以一个社区为一个网格,把全部片区网格化,并对网格设定责任领导、责任人。新文件对各部门、街道、社区的职责作了详细规定,并明确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凡是责任区内无证照户超过市场经营主体总量5%、亮照率低于95%的,有关单位及负责人本年度不能评优,从年终考核分中扣除3分;无证无照非法经营大量产生或大面积回潮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一年内通报批评3次以上的单位,将严肃追究辖区、部门分管领导和网格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失职导致重大社会影响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行政责任。

  已核发临时证照可逐年验照延期

  在过去的“清无”工作中,宝安区新发个体营业执照逾10万份。新文件规定,已出台实施的专项疏导政策原则上继续适用三年。对以往集中统一行动期间核发的临时证照,各部门对经营场所未列入当年违法建筑清拆范围的,可逐年办理年检、验照和延期。对今后清理出的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户,符合办证办照条件的,各街道、各部门要采取联合办公、现场服务等方式,及时办理证照,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

  各街道还要进一步推广“规范经营示范街”创建工作,在创出经验后,进行“规范经营示范街道办事处”、“规范经营示范区”创建试点工作,争取用三年时间把“规范经营示范街”覆盖全区所有商业街(区)。针对无证无照网吧、废品收购站(点)、诊所等问题,由行业主管部门为责任单位,其他相关部门为配合单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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