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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传销组织拘禁 弱女跳楼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9:42 南方新闻网

  遭传销组织拘禁弱女跳楼亡

  事发白云区太和镇,三名传销分子均被判刑十年以上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实习生陈骁鹏通讯员陆丹)从珠海到广州白云区太和镇见朋友,不料却被朋友逼迫加入网络传销组织,柔弱女子为了从被关押的出租屋设法逃脱,竟堕楼身

亡。记者昨天从白云区人民法院获悉,致使受害人小陆香销玉殒的三个传销分子都被判刑十年以上。

  2005年11月5日,家住珠海的小陆(化名)受朋友余文江热情邀请前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探望余。晚上8时许,余把小陆带到了太和镇谢家庄五队太和北路宝生五巷10号楼602房。

  其实,余文江此时的身份已经是一个非法网络传销组织的成员。从2005年9月起,余就按照该组织“家长”王四勇、“副家长”刘瑞容、“初级老总”余文中及余文中老婆赵凤华的安排,一直打电话与小陆联系,骗取小陆到太和镇,然后再意图强迫小陆加入这个所谓的网络连锁组织。

  小陆留在602房后,她的人身自由就开始受到限制。11月6日,小陆完全与外界失去联系。随后,小陆被逼与房间里的人员一起上所谓的网络营销课。一直到晚上,小陆假装上洗手间,试图爬窗逃走,但心慌意乱的小陆从6楼摔了下去,跳楼而亡。

  白云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这起案件是共同犯罪,王四勇、余文江、刘瑞容三人都应对整个非法拘禁的后果承担刑事责任。

  据此,白云区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王四勇、余文江、刘瑞容犯非法拘禁罪,分别获刑11年、10年6个月以及10年。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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