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措施 青海省军地共建传染病防控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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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9:57 青海新闻网 |
青海新闻网讯 日前,省卫生厅与省军区后勤部就如何共同加强传染病防治协作体系,制定了具体措施。 双方规定,驻军医疗机构收治传染病病人或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发生甲类及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时,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应及时向驻军医疗机构通报;发生传染病暴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军地双方卫生部门要密切 配合,相互提供应急支援。同时,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双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科研协作,在样本采集、病原学诊断及复核等方面相互提供技术支持。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综合防治力度和健康教育交流与合作,共同做好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的防治,普及传染病防治常识,提高军民的传染病防治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作者:王心阔 马毅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