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实施职位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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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10:17 南方新闻网 |
事业单位人员实施职位管理 下月起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位将按新结构比例重新核定 本报讯(记者刘晓燕通讯员彭静)从下月起,深圳市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位将重新予以核定。记者昨日从市人事局获悉,作为正在进行的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配套文件,《深 圳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位结构比例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围绕事业单位职位分类管理改革,今后事业单位人员的管理将由身份管理转变为职位管理。助理以下职级由单位自定 据介绍,新《办法》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位结构比例管理的实施范围和核定层次重新予以明确——深圳市所有实行职员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即经费来源是财政核拨、财政核拨补助、财政核拨补助(定向)和经费自给(规费列支)的事业单位;职员职位中的专业技术职系。按照事业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第一、第二、第三职级专业技术职位职数分别由市或区人事主管部门核定,第四职级及以下职级专业技术职位职数由单位根据业务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位进一步细划,专业技术职位共分为七个职级,其中第一、第二、第三职级分别对应原来的正高、副高、中级,第四、第五职级对应原来的助理级,第六和第七职级对应原来的员级。 专业技术职位职数浮动管理 专业技术职位职数改变原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按固定比例核定的办法,实行浮动管理,浮动比例控制在5%以内,为事业单位的进一步发展预留了空间。 新《办法》扩大了使用专用职数的人员范围,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了两院院士、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博士后研究人员和市军转办安置的军转干部等五类人员,单位调入这些人才后可另外申请专业技术职位职数,而不需占用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位职数。 聘任临近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则需占用职数。为严格职数和职位管理,取消距法定退休年龄2年内人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占用专业技术职数的原规定。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