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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邮寄到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11:22 红网-三湘都市报

  ■记者 张权 通讯员 赵昱宇 张竣飞 实习生 成畅

  本报8月22日讯昨天,长沙市雨花区城管执法大队用挂号信邮寄的方式,将首批409张《擅自占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到违章当事人手中。

  随着长沙市汽车拥有量的人数日益增加,不少司机在非机动车道上随意停放车辆的

情况也时有发生。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畅通和市政设施的完好,雨花区城管执法大队加大了对机动车擅自占用人行道案件的查处力度。整整半年,雨花区城管执法大队一共查处近8000起违章案件,但其中将近有3000起违章当事人未及时接受处理。

  雨花区城管执法大队的张佳清告诉记者:“其实有些时候,市民并不是真的不想接受处理。而是由于一些客观原因,没有看到罚单。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再次出现,我们就首批了这个处罚决定书,希望以后能解决好这个问题。”

  据雨花区城管执法大队的相关人士介绍,执法人员一旦发现机动车擅自占用人行道违章,现场就会开出“行政处罚陈述通知书”,留置在违章车辆上并拍照取证。当事人在接到通知书后应在5日内到城管部门接受处理。如果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执法人员则通过交通管理部门调取该车辆的档案,通过挂号信方式通知到车主或车辆所属单位。从信函寄出当日起15日后未到城管部门接受处罚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90日后,仍未履行的将依法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城管执法部门还将通过登报公告送达、电话语音和短信等形式通知车主,采取多种方式以方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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