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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委屈奖”,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11:55 南方网
  光明网 甘杏章

  8月10日,重庆梁平县综合执法局队员在执法时,与一名违章男子发生了肢体冲突,导致该男子外裤脱落。8月13日,该执法局局长熊绍君做出澄清:执法队员绝对不是以侮辱人格而故意脱下其裤子的。而此事发生后在当地引起了相当强烈的反响。该局即日起正式设立“委屈奖”,要求所有执法队员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执法中受到委屈,单位一次奖励300-500元。(据《重庆晨报》)。

  一段时间以来,城关队员的野蛮执法成为众矢之的,为社会各界所诟病。那么它的症结究竟在那里呢?我本人以为,就是城管队员钻进了一个捍卫城市形象而不择手段的死胡同。为了达到捍卫城市形象这个目的,不少城管队员甚至不惜把人民群众这个执法对象视作仇敌,连推带搡。而这种意识无形中又助长了执法队员心中的戾气,使得城管的动手欲望无限膨胀,最后堕落成为人民群众心目当中的“土匪”。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季羡林先生提出了一个讲究人的内心和谐的建设。这里头的内容如果具体到城管执法这一头子,我想,就是要求城管队员在执法时,眼里要看的见老百姓的疾苦,胸怀里要容纳得下群众,要跟人民群众商商量量地解决城市人居环境问题。而在这些大的原则性问题上,我们的老百姓其实是通情达理的,也能够舍得自己的利益为大家,是不是?

  当然,人民群众当中往往也出现形形色色的害群之马。那这时候,城管队员就要以顺应人民群众的广泛意志来正义遏止,要始终站在前头,敢于斗争;而不是忍气吞声,委屈迁就。梁平县综合执法局的这个打不还手、骂不还手的“委屈奖”,仔细看,它其实并没有在自身因素上深刻认识反省,而是一古脑儿地把执法的难度全部推卸到人民群众一边。这本身就折射出了对他人、对自己的一种极其不负责任态度。 (编辑:张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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