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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做好“份内事”就是“为民办实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12:00 光明网
廖保平

  当前,一些地方把“为民办实事”作为一项民心工程,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制定严格的考核制度;有的地方还专门成立“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专事专人专办,显出对“为民办实事”的高度重视。

  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拎出来,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项目,承诺单位时间内加以解决,提高了政府工作人员为人民服务的积极性、有效性,

也使群众得到实惠,赢得了群众的好评。但是,在“为民办实事”活动中,一些部门把“份内事”,当作轰轰烈烈的“实事”办,民心工程就变成了形象工程。

  我们知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是共产党人最根本的行为准则,能不能坚持这个宗旨和准则,关系党的事业的兴衰和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这就要求我们根植于人民,服务于人民,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群众观,把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从精神到物质,从工作到生活,解决群众困难,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为民办实事”是我们长期的历史使命,不是挂在嘴上的,也不是心血来潮办一办,没有兴趣就不办,而是要纳入到为人民服务的洪流中,体现在持续不断的行动上。

  为人民服务是广泛的社会实践,包括为民办实事,为民办好事,为民办小事,为民办大事,为民办苦事,为民办累事……哪里有需要,那里就有回应。把一些工作事项单独拎出来打包成“为民办实事”,倾尽全力,容易把“实事”办好,但是也容易忽略其他的事,容易变成为办“实事”而努力做事,不“办实事”就无所事事。其实,为人民服务不分大小,不分时间,不分地域,是随时随地终其一身的事业。搞了“为民办实事”活动,就卷起袖子大干一场,为实现考核目标而不遗余力,不搞“为民办实事”活动,就翘起二郎腿,当起官老爷,“办实事”就会变成“办虚事”。

  为民办事是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办事效率,做好“份内事”,就是立足岗位为民办实事。一些部门把自己职责范内的事当作“实事”报上去,最后又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去落实,就是把“份内事”特别地拿出来说,拿出来当作活动做给群体看,看似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其实是做样子,装模样,助长虚假之风。

  诚然,事情总有轻重缓急、主次之分,需要有序完成,但不能厚此薄彼,猴子拾玉米。相对于千头万绪的群众事,几件“实事”,只是九牛一毛,办了几件“实事”并不意味着,群众的事就一好百好了。不搞“为民办实事”活动,也并不意味着部门就不为民办实事,大搞“为民办实事”活动,也可能因为集中精心在完成任务,而忽视职责之内更为广泛地为民办实事。政府部门的每一项决策,每一项工作都坚持落实在认真履行职责上,将解决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份内事”做好,才能做到真正实在意义上的“为民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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