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订刚性条款保障职工发言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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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13:34 东方网-劳动报 |
本报讯 上港集团龙吴分公司工会为完善公司民 主决策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制订了《职工代表参与重大项目实施办 法》,其中的条款如“公司内部投资50万元以上的土建电气工程项目、 职工生活福利设施、活动场所建设等涉及费用较大的项目,必须有职 工参与”等,都具有刚性。 该《办法》还规定,公司采购100万元以上机械设备、处理大宗 库存物资项目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要有职工代表参与到相关 项目的工作小组中,进行全程监督。涉及到劳保、生活福利等的较大 采购项目,职工代表不仅参与监督,而且还有选择权。如该公司为全 体职工制作工作服,费用达60万元。公司为此专门成立了由工会、纪 检等相关部门牵头组成的服装采购小组,并且吸收4名职工代表参加 全过程监督。在初步确定几家厂商近10种服装后,工会组织各部门20 多名职工代表,对选样的服装进行无记名投票取舍,最终按职工代表 的选择结果决定采购款式。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公司按照《办法》规定,工会已先后组织 5名职工代表参与了机械采购、物资处理机械设备处置、503场电器改 造、候工楼电器改造等5个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督,3次组织职工代表 对季节性劳防用品、食堂副食品进货渠道等进行比质比价,并由职工 代表投票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