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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父扮嫖客救女儿不仅仅是恐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13:56 云网

  眉县常兴镇14岁女孩小娟被拐70多天,先后被卖到眉县汤峪、岐山蔡家坡及山西长治等地,并被胁迫卖淫。其继父经过艰难寻找,最后赶到山西假扮嫖客将女儿成功救回。(8月17日《华商报》)

  读罢,掩卷沉思,这如同电影一样有着惊险情节的救女故事,让人分明感受到了一位慈祥的父亲为了解救落入虎穴的女儿,那种毫无畏惧的勇气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尽管充满

危险、坎坷和辛酸,也无怨无悔。当然,父女双双归来,无疑让人在悲愤中看到了一丝喜色。

  在此要问的是,当父亲冒着生命危险长途跋涉发誓要凭自己的力量将孩子找回来时,总觉得父亲的行为既是那样的崇高和执着,又是那样的悲怆和沉重。正义的力量在哪里?公安部门在哪里?当正义的力量缺失时,往往就是邪恶的渗蚀,就是个体力量在书写悲壮的“抗争史”,这显然不是法治社会所张扬的。

  据悉,当小娟失踪后,其继父先后两次找到当地派出所。第一次派出所表示缺少证据不能确定孩子是被拐卖,只能按失踪人口先做登记;当继父好不容打听到小娟的确切地址要求派出所出警时,派出所仍然说线索模糊而不敢贸然出警。

  尽管事后眉县警方解释说,按目前有关规定,没有相对明确的被拐骗证据,警方无从查起。再加上警力有限,只能按照失踪人口管理办法等做好报案笔录,并在有进展时配合家属一同寻找,一旦有了证据证明是刑事案件,才可以正式立案调查。

  当然,警方自有“警力有限”、“财力不足”的理由。然让人质疑的是,当地女孩失踪案屡屡发生,且大部分都报了警,这能用上述理由来解释吗?难道警力、财力问题就可成为无视犯罪活动猖獗的挡箭牌?一位普通的农民都能在茫茫人海中找到失踪的女儿,那些有着现代侦破技术的警察却束手无策,这不知是笑话还是讽刺。

  同时,值得拷问的是山西襄垣县夏店镇的警方。当地色情泛滥,而混迹其中的“小姐”绝大部分是外地拐骗来的,警方对眼皮下的违法活动漠然视之、无动于衷,这到底是助纣为虐还是麻木不仁?

  对小娟父女来说,她们残留的已只有那不堪回首的恐惧。可对社会来说,悲剧的继续,警方的乏力,更是可怕和深深的担忧。

  [作者:陆志坚]

  责任编辑:一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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