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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将出台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市民网上监督行政机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18:00 生活报

  本报首席记者 张立

  本报22日讯今起,哈市政府起草的《哈尔滨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或建议。《办法》中规定,哈市行政机关实施电子政务不得重复建设,电子政务系统要接受市民网上监督与投诉。

  据了解,目前,哈市不少部门热衷于自行建网,导致了新的“信息孤岛”和重复建设不断出现。为此,《办法》中规定,哈市各行政机关应利用已有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和信息资源,不得重复建设。哈市各行政机关应当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公众网站和其他信息网络系统,真实、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提供公共管理事项的网上申请和办理等电子政务服务,并接受网上监督与投诉。

  如对此《办法》有意见或建议,市民可登录http://www.hrblaw.gov.cn或给本报读者平台发短信:ZS+文字内容。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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