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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法院将公开聘任陪审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0:08 人民网-华南新闻

  本报讯广东东莞市人民法院将向社会公开聘任60名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报名时间为8月28日至9月1日,获聘者将有一定补助。

  据了解,担任人民陪审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道德和良知;年满23周岁;东莞市居民户口;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或者较强的其他专业知识。符合担

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推荐,也可以由本人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东莞市人民法院有关人士称,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任期5年,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解除。

  (吴 冰 朱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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