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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审判员当庭瞌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0:56 华夏时报

  8月17日,湖南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开庭审理一起案件。审理期间,坐在审判庭主席台上的一位审判员竟在审判过程中当庭打起了瞌睡,使原告、被告及旁听的群众颇感意外。

  暴露当前庭审诸多弊端

  法院开庭审判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审判员当庭瞌睡是非常不应该的,的确对法庭乃至法律的严肃性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然而,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它充分暴露了当前我国法院审判过程中突出存在的一些问题。

  问题之一,审判长对法庭上的任务安排不科学不合理,造成了几个合议庭成员在法庭上的工作苦乐不均,特别是有的审判长在开庭审理阶段自始至终都由自己一人包揽,审判员没有插话的机会甚至根本不需要插话。这使得另外两个审判员在法庭上无所事事,因此,思想开小差甚至打起瞌睡也就在所难免。

  问题之二,我国法院审判活动中当庭宣判率较低,多数案件都不需要当庭作出判决,因此,合议庭成员并不需要通过开庭来全面了解案件的事实和分歧情况,在庭下就可以了解和掌握,特别是在“先判后审”的情况下,更不需要审判员在开庭时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几乎所有的工作都在庭前做完了。

  问题之三,在个别地方的法院审判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合议庭形式化的现象,即案件的审理、判决主要由主审法官决定,所谓的合议庭其他成员不过是为了符合法律规定具备形式的要件而已,在这种情况下,审判员就成了十足的陪衬,因此他们在法庭上也只有瞌睡了。

  因此,如果不改革相应的制度,改变落后的审判习惯,从根本上调动起审判员的积极性的话,单靠审判员的道德自律,很可能在许多时候都战胜不了瞌睡虫。

  李克杰(山东,法学副教授)

  审判员瞌睡令法律蒙羞

  法院开庭审理案件,除了法官依照法律裁决这一实质内容之外,法院肃穆的气氛、法官身着法袍的严肃、庭上控辩双方的交锋,都应是法庭中不可或缺的形式内容。所以,审判员当庭瞌睡,无论其有何种理由,影响到的,不仅仅是审判员个人以及所属法院的形象问题,更严重的是,法律的严肃性在公众心目中大打折扣,令法律也一起蒙羞。

  法院开庭审理案件,人们都期望有一个公平、公正的审判、判决结果。而要保证这一结果的实现,不仅要有司法实体的公正,同时必须做到审判、判决过程的程序公正。在这一点上,由于出现了审判员在审判过程中当庭瞌睡,法律的严肃性已经荡然无存,结果自然无法保障。

  因此,审判员当庭瞌睡不是小事,而是一起严重的事故——就如司机驾驶汽车、飞行员驾驶飞机、工人操作机器打瞌睡一样。事故责任的追查当然必要,但唤醒法官们的责任心,培养和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建立起防范机制,杜绝任何有损法律严肃性的行为则更为重要。

  刘顿(四川,职员)


作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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