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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老板不服被罚告工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0:58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陈宇航通讯员李思报道昨天,因不服工商局作出的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北京中天行富意房车俱乐部有限公司与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在朝阳法院对簿公堂。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在庭上,双方在传销行为的定性、行政处罚的归责主体、房车是否属于非法财物等问题上各执一词。

  法庭上,房车俱乐部的代理人表示,在公司组织讲课的杨、苑两人与公司是合作关系,行政处罚责任不应由公司承担;房车主要用于出租旅游,不属于非法财产,工商局的没收决定没有法律依据,要求法院撤销工商局对公司50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工商局的代理人则在庭上表示,3月18日,他们根据群众举报,来到该公司在朝阳区华商大厦的办公地点,但是那里正组织讲课,推销房车会员卡。他们宣称“消费者只要交纳2万元即可成为会员并获得向下发展会员的资格,只要每层发展3人,层层发展,最终分红能达到983.85万元”。该代理人讲:“从他们的《市场运作计划》就可以看出传销的实质,即以‘投资2万元可成为千万富翁’的口号吸引别人入会。”随后,工商局当庭播放了在该公司办公地点“具有煽动性”的现场“授课”的录像,对其进行处罚是有法可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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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沃尔玛”传销被罚

  本报记者刘宪银报道昨天,北京朝阳工商局公布了今年查获的规模最大的传销案,涉案人员可能会在6000人以上,仅大众邮购一个工作室涉案人员就有782人。

  近日,朝阳工商启动“擒燕”特别行动,自称“网上沃尔玛”的大众邮购一个工作室,从事传销的“两只燕”被抓。经查实,自2006年3月31日至2006年8月11日,传销组织者陈美燕创立的“富美达”工作室一个团队就发展会员782人,售出1730单,收取308.84万元。目前,有关部门已对此展开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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