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公开审案专家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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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1:48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讯 质量行政处罚案件不再“一言堂”。近日,安徽省质监局在合肥、淮南、巢湖、池州、亳州5市试行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审理,增加专家成员发表意见议程,提高案件审理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试点市可以建立公开审案专家库,专家成员由本辖区人大财经工委和法工委、纪检监察部门(纠风办、行评办)、政府法制办、检察院、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代表、法制 专家以及新闻记者等参加。每次案件公开审理可在专家库范围内邀请3—5名专家参加。专家成员有权查阅卷宗、向执法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可以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处罚幅度等提出个人意见或建议,以加强对行政案件办理工作的监督,推动行政案件信息公开化。实行公开审理的案件范围主要是辖区内有较大影响、引起普遍关注的案件,给予行政相对人较重处罚、属于听证范围的案件,上级质监部门交办的案件,跨行政区域移送的案件等。 (任诗芹 潘志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