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1:59 大江网-江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胡勇飞、实习生蔡奕报道:记者8月23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进一步提高煤矿井下工人待遇,形成合理的井下人员与地面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关系,我省将对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进行新的调整。

  据了解,此次调整的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有井下津贴、班中餐补贴和夜班津贴。各项最低标准为,井下津贴:井下采掘工每工15元;井下辅助工每工10元;安检人员、基层干部

、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井下津贴标准按井下辅助工标准执行。班中餐补贴:井下采掘工每工8元;井下辅助工每工6元;班中餐补贴由企业集中用于井下作业职工的伙食,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直接支付给职工个人。夜班津贴:前夜班为每工6元;后夜班为每工8元。

  省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各类煤炭企业发放的井下艰苦岗位津贴不得低于上述标准。实行吨煤工资含量计件制的企业,应结合职工出勤情况,在吨煤工资以外发放井下艰苦岗位津贴。企业要结合提高井下艰苦岗位津贴,采取多种措施,提高井下职工的收入水平,使工资分配向井下一线职工倾斜,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切实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