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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名片制作有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2:11 大江网-江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武明、实习生李媛报道:记者8月23日从省司法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行为,我省将统一对执业律师的名片制作提出要求。

  这几项要求包括:律师名片除应有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姓名、联系电话和律师执业证书号等内容外,还须有律师执业所在设区市司法局或省司法厅的举报投诉电话;名片上不得有律师经历、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头衔,以及与执业无关的其他内容。据了解,新规定

将从今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对违规使用名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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