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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孩子睡好玩好锻炼好身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2:37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8月23日电(记者崔丽程刚)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新增加了一些颇有新意的亮点:草案强调了实施素质教育,培养未成年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值得关注的是,为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草案在强化学校保护方面加重了笔墨,规定:学校应当“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相互配合,保证未成年人必要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

  一些人性化的规定还包括,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行为有偏差、心理有障碍、生理有缺陷、身体有疾病、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鼓励,不得歧视。

  针对校园突发事件应对,草案规定,学校应当建立校园安全制度,预防和制止校园暴力以及其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学校还应制定预防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重大突发事件预案,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在强化社会保护中,规定了优先原则,公共场所和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草案对“工读学校”作了强化性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设置矫治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专门学校,并保障办学条件。

  有关人士解释称,之所以没有用“工读学校”这个名称,主要是为了与最近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相一致。“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主要指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携带管制刀具、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读物或音像制品、进行淫乱或色情活动、多次偷盗、参与赌博、吸食注射毒品等危害社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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