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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共乐供暖公司说微机没收费记录居民被迫补交双份包烧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2:46 哈尔滨日报

  本报记者 丛明宇

  就因为供暖公司的微机没有存入收费记录,市民李某被迫在一个月内先后补交两次取暖费。虽然事情最终水落石出,但费尽了口舌、跑了不少冤枉路的李某仍然十分气愤。他认为,供暖公司这种极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必须端正。

  据李某介绍,他在安松街上买了一套二手房,7月25日,因原房主曾拖欠部分包烧费,李某到市供暖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共乐供暖经营分公司办理补交费业务。李某补交了1997-1998、2001-2002、2005-2006年度的所有拖欠费用,一共875.4元。根据原房主的要求,供暖公司开具了两张包烧费结算票据,号码分别为3660447和3660448。办完所有手续后,原房主拿走票据回单位报销,不久后离开哈市。

  李某告诉记者,由于某种原因,8月中旬他决定将房屋出卖,并很快联系到了买主。21日上午,为核实房产的交费情况,李某和购房者及经纪公司人员来到供暖公司,查询包烧费缴纳情况。不料,窗口一名女收费员查看微机后竟确定,李某根本没有补交供暖费。李某再三回忆了一个月前交费的情况,述说了当时收费员的相貌,但仍无济于事。为了不影响房屋出售,李某被迫再次补交包烧费。

  22日上午,李某拨通了原房主的电话,得到了两张发票的号码。随后,李某来到供暖公司,请收费员根据号码查票据存根,但遭到拒绝。在李某再三央求下,收费员终于同意,但仍未找到。眼看事实无法澄清,李某坚持自己查看,最终找到了自己票据的存根。而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李某前后跑供暖公司三四趟,为此耽误了很多工作。

  记者就此采访了该公司负责此事的主管经理李凤阳。李承认用户李某反映情况属实并解释称,由于这段时间收缴的费用较少,收费员刘某没有急着报到财务室。李某查询当天,刘某又因家中有事没上班;而财务部门员工也有事不在,这些凑巧最终造成了这个结果。

  李凤阳经理表示,按照规定:收缴费用应在一周内上报。因此,这件事属于公司工作失误,公司将向用户致歉,并根据用户提供的票据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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