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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出台医保门诊重症管理规范 方便重症患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4:38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记者 楚田) 严禁开大处方,单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昨悉,武汉市医保中心出台《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病)疾病管理规范》,对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要求。

  据了解,医保中心制定了《门诊重症(慢性疾病)药品和诊疗项目目录》,要求处方用药必须与规定的病种、诊断相符。按照新规,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且药品剂量

一般为7天,最多不得超过15天,同时间、同品种不得分开两张处方。

  此外,每次就诊时医师须审验《重症(慢性病)病历》、医保IC卡与本人是否相符,接诊医师须见到患者本人才能开处方,不得为“他人代开药”者提供服务。

  武汉市医保中心有关人士介绍,门诊重症(慢性病)制度是为了方便重症患者,但此前在检查中发现,有的病人开的药剂量超过合理使用量,“一个人开三个人的药”,出现了一些过度医疗的浪费现象。新规范将防止“大处方”,鼓励医务人员合理诊疗、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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