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出台居民养老新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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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5:27 钱江晚报 |
发布单位:宁波市政府 发布内容:最近,宁波市政府出台《宁波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暂行办法》,据悉这一创新之举在全国尚属首次。目前,该办法的实施细则正在加紧制定中。 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自愿选择3个缴费档次,分别与不同待遇标准对应。 其中男60周岁、女55周岁年龄段人员,最高缴费标准为46310元,最低缴费标准为20460元;男70周岁以上、女65周岁以上老年人,最高缴费标准14000元,最低缴费标准为9700元。参保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即可按月享受养老保障待遇,待遇标准与缴费标准相对应,每月最高为380元,最低为280元。该办法对经济困难的市民还有特殊政策,即缴费时,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还可得到政府补贴4000元至6000元。鲁 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