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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后我的房子归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6:1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据新华社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目前正在进行第五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让人耳目一新。围绕物权法的诸多争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都在最新的草案中给予了明确的“回答”。有关专家分析,这意味着,中国物权法立法进入新的阶段。

  作为重要的民事基本法律,物权法必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从目前的进展分析,全国人大常委会极有可能经过再次审议后,在今年10月、12月或者明年2月的常委

会会议上,表决通过物权法草案,并以议案的形式将物权法草案提请明年3月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表决。

  物权法的制定,与每位百姓的利益息息相关。自从中国于2002年12月启动物权法立法进程以来,围绕许多焦点问题,出现了明显的不同意见。

  到底以保护私有财产为主,还是以保护公有财产为主,成为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在制定物权法过程中面临的最大争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五审的物权法草案鲜明地亮出了中国最高立法机关的观点:既强调要维护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同时又强调对国家、集体和私有财产平等保护的原则。

  另外两个颇有争议的问题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抵押?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最新的物权法草案坚持了此前的立场:“不开口子。”

  70年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我们的房子怎么办?物权法草案初审时,有人“解释”说,国家可以依法收回,而只需要给房主“相当于砖头瓦块成本”的补偿金。这让许多百姓为70年后自己住宅的命运焦虑不已,成为物权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时百姓最关注的焦点话题。

  而目前的草案无疑让百姓吃了一颗“定心丸”。它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满70年后自动续期,续期的期限、土地使用费支付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意味着,老百姓依法缴纳一笔费用后,依然是自己住宅的主人。

  此外,对于小区车位和车库归谁所有、业主大会有无提起诉讼和申请仲裁的权利等立法争论焦点,最新的物权法草案也都一一作出明确“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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