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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牙防组,以儆效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6:15 大洋网-广州日报

  

取缔牙防组,以儆效尤

  全国牙防组的“认证”风波,闹了大半年了,如今还是一宗无头公案。一会儿说全国认监委要“收编”牙防组;一会儿认监委又澄清,从未有这样的打算。日前,审理法学博士李刚状告卫生部官司的北京朝阳法院,又向认监委和卫生部各发出一份司法建议。其中给认监委的建议还算强硬,“应予以取缔(牙防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但

对卫生部的建议就“温和”得多,“建议加强对其业务活动的监管,对其违法认证行为展开调查并依法作出处理”。

  两份司法建议,口气天壤之别。当然,考虑到牙防组是卫生部的下挂机构,法院给足面子倒也符合中国人做事的一贯风范。只是,从此这一细节我们倒也多了一层担忧——如果有人“护犊子”,这“取缔牙防组”的司法建议到底能不能得到重视?全国认监委“清理整顿非法认证”的决心又能否有始有终?

  这种担心并非杞人忧天,因为在牙防组风波爆出之后,有关部门已不止一次发出“推动牙防组获得正规认证资格”的信号,而且认监委“收编”牙防组的消息,恐怕也不会是空穴来风和信口雌黄吧。其实这事在咱老百姓看来,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它违规大卖“认证”招牌,违法收了那么多“企业捐助”,过错昭然,不能不惩前毖后!

  据说,有关部门抱着“治病救人”的态度,认为牙防组“贡献不小”,因此可以纳入认证俱乐部。这种逻辑不仅老百姓不服气,也很可能极大伤害市场公平。有史实为鉴——北宋末年,朝廷腐败,小人当政,仁人志士“白道”难行,只得转而诉诸“黑道”,啸聚山林,转而被朝廷招抚,进入正统。“落魄——造反——招安封官”这样的迂回轨迹,看似朝廷获得了胜利,其实极大破坏了政法规则,更危险的是让其他“良民”学到了坏榜样,埋下更多隐患。因此,建议对牙防组,还是莫要“豁免”和“招安”了,杀鸡骇猴、以儆效尤才是正道!

  都市早茶

  徐锋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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