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设公证窗口轻则罚重则封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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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6:55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成都市司法局出台“十个禁止”规范公证机构行为,并公布举报电话86690735接受投诉 早报讯(记者周晶晶)压价抢揽证源,擅自在房地产、金融等部门设立公证服务窗口,今后公证处及其公证员的这类行为将被处罚。昨(23)日,记者从成都市司法局获悉,针对目前公证行业出现的一些不规范操作行为,司法局对公证机构的十种行为严格制止,并公布举报电话86690735,接受投诉。“成都目前有22家公证机构,有些公证机构压低收费低 于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通过这种不正当竞争的方式来抢揽证源。还出现了为抢揽证源向公证的单位和个人支付各种回扣的现象。”据成都市司法局公证工作处处长赵莉介绍,出台这“十个禁止”主要是目前一些公证机构的违规行为侵害了公证行业的公信力和公信质量,为了规范行业而做出这十条规定,如果有机构违反“禁止”的规定将被处罚,重则被取消公证资质。“十个禁止”:严禁擅自在其本部以外设立公证办证室;严禁擅自在房地产、金融等部门设立公证服务窗口;严禁在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公证协办点;严禁在公证业务活动中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各种回扣性质的费用;严禁公证员私自聘用助理员;严禁公证助理员以公证员名义办理公证;严禁私自收案,私自办证,私自出证;严禁私自收费;严禁压价抢揽证源;严禁诋毁同行。 |